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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過音樂系的人都知道,開個人音樂會是必經之路;光是準備曲子就已經焦頭爛額了,還得寫音樂會「樂曲解說」。(有學校必須事前繳交)

多數不擅於理論文筆的人,對十頁上下的內容,筆伐寸步難行。有隨意交差了事的學生,也會有學生花大把時間投入心思。

到底該怎麼寫?寫什麼?這幾年幫人寫「樂曲解說」開始有感.......

 

 

關於該如何寫好這個問題,有一個比這還要本質的問題,那就是,定義上,到底「樂曲解說」該算是什麼「文體」(形式)?難道真的有一個既定的「形式」(公式)嗎?我們就先假定沒有一個既定的形式,先來思考一下它到底算什麼「文體」。

但或許,對音樂系學生而言,文體這東西太抽象了,那我們先從「寫作」這回事談起。

事實上,我們在音樂系時都不曾認真、完整思考過「音樂寫作」這一類問題。研究所或許有;然而,這真的是到研究所才開始教育,並才能夠開啟「音樂寫作」的實踐嗎?一點都也不。大抵從大二、大三開始,就已經進入實踐期了;甚至大一就已經發現「音樂寫作」並不是像音樂課本那樣介紹音樂家和作品,而是需要「詮釋」(interpretation)

也許有人會有藉口說,即便是大三生,也只是個「音樂寫作的入門生」。這點我幾乎不認同。難道有人學鋼琴學了好幾年,會說:「老師老師~我沒學過鋼琴視奏耶~」(翻白眼)如果我們把音樂當作技術的話,那麼我們會知道技術的層次堆疊非常重要。以「視奏」而言,即便學了好幾年的鋼琴,視奏能力再差,視奏也會有一定的水準;但是,視奏技術一直沒漸步提升,越往上走、越吃不消。

而你會問我,那什麼是視奏技術?該「如何」視奏?一旦牽涉到「如何」這個問題,這就和「觀念」有直接關係了。簡單來說,每一種技巧的背後,都蘊含著至少一種「觀念」(notion)。不過,觀念是不會寫在譜上,而是在口授教導或文字敘述當中(不論是規定性,或是用描述的方式),一切留給學生體悟。換句話說,技術背後的觀念無法在樂譜上呈現;但我們卻可從學生演奏當中,察覺哪些觀念/技術不充分。

而演奏詮釋正是建立在一連串觀念的結合上,並在結合關聯中,找到詮釋的想法。「想法」這一詞,英文為 idea,中文卻也可能翻成「觀念」。但我這裡不想玩弄文字。簡單來說,NOTION 是關於行動(具體操作)的思維,它幫我們夠達成一件事的結合能力,例如,彈奏某調音階、琶音、三度音的半音階等各種技術。它隱隱約約包含著身體性的部份。然而,一旦觀念最後被習得,行動就會內化、自動化,完全不再思考指法規則等身體該如何順利連結的問題。而 IDEA 則關於實現心中的對象出來的方法,例如蕭邦夜曲的自由速度的空間,貝多芬莊重的音樂性、巴赫裝飾音藝術等等。這些方法都蘊含著「詮釋」的維度。

 

同樣,「寫作」這回事,也有觀念和想法的問題。過去,我們往往頂多在寫作上,只是得到一些大概的形式和規定。但拜託,不要再想回國、高中作文那種了;寧可想成你是一個報導者!

當社會上有件溫馨感人的事蹟,大家想把它寫下來讓大家閱讀;這時候就會發現,不同人「如何」書寫它的方式都不盡相同。暫拋開風格(修辭)的問題,你會發現,每個人對故事關注的面貌都不盡然相同;於是該「如何」下個有說服力的標語(對整體文章而言),或每個段落該有什麼樣的重點都會不同——「重點」也就是你在文章裡打算內建的觀念,或是你的想法(也就是觀點)。

於是,每個人想要強調的觀點或所要突顯的觀念都不盡相同。換言之,觀念或觀點都是可選擇性的。這些都是讀者在閱讀當中,意識或下意識會捕捉到這些東西;只是大多數人第一次讀的時候都只注意內容而已。事實上,它們就是「文章結構的要素」。

「結構」比我們想像的形式或公式都要具體、緊密和細微。結構的重點在「要素的關係」(或關聯性)。文字的內在關係,簡單來說,就是每個段落的關係;文字的外在關係,簡單來說,就是社會性的關係,這和我們所要訴諸的對象(社群)有關聯。所以,當你想寫一篇文章,由於必須同時顧及到內在和外在的問題,就會開始焦慮一篇文章結構的鋪陳、串聯、融貫、風味等等。

因此,「寫作技術」(或思維),完全就是建立「結構」的鋪陳。這些實際上在我們開始學會讀報、讀社論的時候,就已經在累積經驗了。只是我們台灣的教育非!常!不!在!乎!造成我們在閱讀的結構性思考,整個後天失調。(彷彿我們比較在乎怎樣塞些美美的辭藻、漂亮的句子才能得作文高分)

我們劃的重點是考試重點(標準答案),而非誘發人思索的問題之處;我們背的都只在乎內容一字不漏的完整性,卻不管結構組織(反正高中考題都是選擇題,而非申論)。於是整個閱讀能力訓練,拖到了大學過了一半、甚至研究所,學生的結構性閱讀才逐漸萌芽。這才是造成我們「寫作技術」(也就是論文寫作)落後歐美一大截真正問題之所在。換言之,多數人的報告不知道怎如果寫、該如何延伸和擴大鋪陳,以及到碩二了論文完全沒想法也不知道怎麼開始,這個問題的本質並不在「寫作技術」本身,而是我們閱讀觀念的習得非常晚成;最後的災難不是「不知道該如何寫,而是根本「不知道該寫什麼好」。

於是,連帶「音樂寫作」不被重視,甚至認為那只不過是文字(形容詞)堆砌、個人文采、中文系的事。然而,「音樂寫作」對任何音樂人而言是何等的重要,絕不僅只是音樂學人理論人的事。此外,一篇有料音樂寫作,形容類的修飾並不能浮濫;亦非純然旁徵博引、濫用抽象概念詞(行話)、或過度(曲式)分析等等,造成賣弄之嫌。

        作個小結:我幾乎不認同「音樂寫作」到研究所再說這件事,甚至我認為到大三或大四才學到都太晚了。要怪就怪我們大學以前都只是念書,而非閱讀;既然沒有成熟的閱讀觀念,何來真正的寫作?而事實上,「樂曲解說」就是基本的音樂寫作。但我再強調一次,我們暫時別去想「樂曲解說」有既定的寫作套路。(事實上它有,但是把它只當作那樣的話,最終只是死路一條。那以後大家都拿過去的人寫的東西,複製、貼上即可。)

 

        回到「文體」的問題,上一段最後一句,正好突顯出「樂曲解說」該算是什麼文體的尷尬。換言之,「樂曲解說」到底算是「作品分析」?還是它也可以是一種「音樂評論」(Musical Criticism)?還是,它不過就只是個「樂曲介紹」,拿別人寫過的來抄就好?當我在書寫樂曲解說時,實踐上就會面臨到它在文體定義上的尷尬:它真的能算是一種「文體」嗎?這是個大問題;但最起碼,我們得先從大學音樂學系的課程開始反思。

 

我回想一下,在東吳音樂學系所裡,扣除純粹只是在五線譜上畫豆芽菜的課程(和聲、對位),以及作曲組的主修;與「樂曲解說」有直接關的課程有五門課:(一)音樂概論、(二)西洋藝術史、(三)音樂史、(四)音樂分析、(五)管樂作品研究。

「音樂史」和「音樂分析」課,不需說,兩者都是「樂曲解說」必要的成份。兩難的地方就在於,史料部份,該如何揀選資訊與該演出作品有密切的關聯(總不可能把作曲家一生都搬出來吧!);而分析部份,也絕不能逐樂章、逐曲式變化作詳細解析(畢竟音樂會當下的閱讀時間有限)。那麼,這個策略性,毫不用懷疑,是「詮釋學式的」(hermeneutic)。如果是寫自己的音樂會的曲目解說,它會幫助自己對作品的理解”(comprehension) 能力,並且學習如何向他人解說”(explication) 能力。如果是為他人的音樂會寫的話,頂多是多了一層顧慮,也就是音樂會的性質。雖然自己的音樂會也需要顧及這點,卻容易掌握得多。

上一段最後,已經可看出「樂曲解說」算是一種實踐學 (Praxis) 的書寫。但大家可別誤會,實踐學還是屬於一種理論書寫;只是這個理論關涉的是作品的實踐內涵:一方面是作品本身為何、如何被作曲家創作;另一方面,作品如何被執行(也就是樂曲的結構與特色)。兩者幾乎是相互蘊含的。這一種音樂的「實踐學」,在我的大學學習過程,需要靠接下來要說的這幾堂課實際練習,不論是透過口說或書寫方式。

當初在東吳「音樂概論」(大一)這名稱只是行政開課之名,由已逝的林宜勝教師教授;然實質上,它是「音樂評論」的實際練習:上課時,大家對演出作品的影音,直接談論對它的認識和想法,包括作品本身、樂手(樂團)本身,甚至於樂團配置與音樂廳音響思考等等;並隨時點一下我們沒思索到的問題,不過這並非引導式問題,因為問題的答案(看法)並無設限,也就是,老師並不是要學生們回答他預設的答案。未實際給予任何規範,其實是要把我們導向成為一個開放態度的「音樂人」;打開對音樂的談論是多面向的,每個人都有自己關心的地方,剩下是自己的事,並且勇於公開分享和談論它。這堂課給予的觀念和作法對音樂演奏者而言,比音樂學研究所開的「音樂評論」——只是談論定義、介紹兩個世紀以來的古典音樂評論人、給予既定的評論方法和形式等等(只需要自己去圖書館借外文書來看即可的東西),都要來得有收獲與實際 (pragmatic)

而這堂課之外,還有一門「西洋藝術史」(大一)有著同樣的開放性作法,只不過是換成視覺藝術而已。但藝術史教授要求我們上課談論藝術作品的要領,是從自己的感受和觀察出發,而非道出藝術作品答案,如畫家/作品名稱、流派及理論的概念等等。這兩堂課讓我對「樂曲解說」有了自由的態度;如何解說一部作品,事實上是可以有許多層面和層次,並可有選擇性地鋪陳。即便同一首作品,在不同音樂會主題或曲目組合下,或是不同環境或情境之下,都可以作出不同的內容描述。

        而真正實際面對自己演出作品的解說,整個拖延到了大四的「管樂作品研究」。

「管樂作品研究」課名很好,但實際授課情況我當時完全無法認同,因為都在討論管樂演奏的觀念和問題,而非作品本身的執行問題。甚至教師完全不在乎作品背後的文獻參考和音樂寫作問題,反而接受同學去網路上找資料剪下、貼上即可,還認為別浪費時間在這種事頭上。這也為何我在第二學期末差點要跟教師爭吵起來(只是多年來就只有他開課,算了,最後還給我全班最低分呢!)。相對於鋼琴組、弦樂組對作品/作曲家的歷史和背景的要求,與演奏技術探討層面是相對均衡的;然而管樂組這樣的教育,是想把學生導向……?(我只有一個法文詞在腦中,就是 nul

只不過,那我那個時代沒有wikipedia,卻有許多個人網站介紹古典音樂,成眾人抄襲的寶庫;認真一點的就是翻譯CD的英文說明書。而我,習慣自行到校內外圖書館找相關的中、外文書和字典。但那位教師唯一留在我腦海中的評語,就是:「你寫那麼深幹什麼!?故意跟人家不一樣啊!怎不學學其他人在網路上抄一抄就好了!?」。多年下來,我很確認,我可從沒誤會「管樂作品研究」的意思。然而,事實上我寫的也不深,就是多了一點點音樂分析或音樂史的概念詞,用來對作品面貌的給予定義和定位。只是我很渴望接受批評與指導,而非否定個人的研究。

老實說,從大學到今日,我總是在思考的問題是:該如何找到理論面和實踐面互通的關係?從來就無法接受,理論只是純粹理論人的見解;更無法接受,演奏者不需要懂太多理論以免誤了自己,這種早期演奏者常聽見的託辭。

 

如今我終於明白,「樂曲解說」正是結合理論與實踐的書寫,而且是最簡單的寫作或談論形式。這個形式甚至不僅只於音樂會用途,也是樂評人的功課。既然是「音樂評論」,那它的形式就不只是評論而已了,甚至會影響到(自身)演奏的方法和價值。

嗯~~~我下一次篇來講「音樂評論」這個部份吧!(預告時間:明年初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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